王佳慧、靳智清两名学生由于个人原因,未经请假连续两周不参加正常教学活动,根据《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由学院相关部门逐级审核,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决定对以下两名学生做退学处理。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班级 |
1 | 王佳慧 | 201817030047 | 2018级人力资源管理三班 |
2 | 靳智清 | 201707010049 | 2017级计算机网络技术一班 |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在退学通知送达或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程序按《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处理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