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开展勤工助学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我们拟继续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学生招聘工作,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给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参照各部门岗位申报的情况,现拟招聘勤工助学学生137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学院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2.有责任心和担当意识,能吃苦讲奉献,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创新意识。
3.在完成学业的同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
4.每位学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三、报名程序
1.所有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自主打印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交至辅导员,由辅导员和所在系对其家庭经济贫困状况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盖章确认,以系为单位交至学生处丁丁老师处,交表时间为2022年4月6日上午10点前。
2.学生处按照学生的报名意愿,将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分发到各招聘部门,各招聘部门负责组织并通知学生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请各招聘部门于2022年4月12日完成面试,并于4月13日上午10点前将《各部门学生录用名单汇总》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盖章和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盖章交至学生处存档。(温馨提示:附件2不会归还招聘部门,有需要的招聘部门可自行复印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1.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按月核发。
2.申请报名的学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听招聘部门的面试通知。招聘部门进行招聘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3.面试结束后,由学生处将名单汇总提交学院领导审核。待学院领导研究同意后,各部门将录用学生名单公示后方可上岗。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适时为所有被录用的学生开展岗前培训。
5.招聘部门要做好学生的日常考勤表和工作日志登记工作,要求内容真实,不可简单敷衍。
6.每月底将学生考勤表交至学生处丁丁老师,由财务处统一为学生发放工资。
学生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