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次)

2022-09-21 10:32:35   作者: 来源:本站浏览量:0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给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现招聘勤工助学学生48,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我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2.有责任心和担当意识,能吃苦讲奉献,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及创新意识。

3.在完成学业的同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

4.申报固定岗位的学生需保证能完成一个学年的工作任务,且每月有20小时—40小时的固定岗位工作时间。若不能保证一整学年和每月20小时以上的工作时长的,不可申报固定岗位。

三、报名程序

1.所有申报勤工助学的学生,自主打印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交至辅导员,由辅导员和所在系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确保申报的学生均是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审核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签字盖章资料以系为单位交至学生处丁丁老师(行政楼107),交表时间为20229月23日。未按时交表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学生处按照学生的报名意愿,将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分发到各用工部门由用工部门通知学生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请各用工部门在收到学生报名表的三天之内完成面试工作并在第四天将《各部门学生录用名单汇总》(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和《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盖章交至学生处存档。(附件2不会归还用工部门,有需要的用工部门可自行复印留存),未按时交表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其他

1.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资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按月核发。

 2.申请报名的学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听用工部门的面试通知。

3.面试结束后,录用上的学生,要根据学院安排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各用工部门也要对学生进行具体工作的岗前培训。

4.各用工部门要做好固定岗学生的日常考勤表和月考核监督工作每月底将学生的月考核量化表、考核公示资料、考勤表、工资表交至学生处丁丁老师,由财务处统一为学生发放工资。(考核工作详见《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勤工助学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招聘设置一览表(第二批次)

附件2: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附件3:各部门学生录用名单汇总

学生处

2022年921日

附件1:勤工助学岗位一览表(第二批次).xls

附件2学生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x

附件3:各部门录用名单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