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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河北省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4-14 10:34:36   作者: 来源:本站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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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已发布,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限制

为落实河北省社会科学哲学工作办公室要求,科研处将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5年被撤项处理、被终止处理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的。

2.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项目在2023年5月5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3.《申请书》《活页》填写的前期研究成果不相关或弄虚作假,选题文字不通或视野过小,学科分类、项目类别等明显有误的。

4.《申请书》《活页》存在填报错误、装放混乱、资格不符、份数缺失、青年课题申请人超龄、未签名盖章或《活页》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等“硬伤”的。

5.纸质文本、电子文本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

6.其它不符合《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相关规定的。

、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采用《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1份(省内初评使用),采用1夹3(1份申请书中缝夹1份活页在上和2份申请书在下叠放)的方式打包。

《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及《代码表》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3/0406/c431027-32658630.html。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教师2023年5月4日前提交线上审核,并于5月4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