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以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 2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 841号)文件精神,在征求校内外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成本测算并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决定,拟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
调整后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 学习形式 | 收费项目 | 学费标准 | 计价单位 | 收费依据 |
1 | 业余(函授) | 文科类 | 1050 | 元/生·学年 | 冀教财(2021]17号 冀发改公价(2022) 210号 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 |
2 | 理工类 | 1350 | 元/生·学年 | ||
3 | 体育艺术类 | 1800 | 元/生·学年 |
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24级(参加2023年全国成人高考并被录取)新生开始执行,2024级之前的学生执行原收费标准直至毕业。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3年4月25日前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0311-87251128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23年 4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