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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04-14 16:02:13   作者: 来源:本站浏览量:0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以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 2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 841号)文件精神,在征求校内外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成本测算并结合学实际研究决定,拟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

调整后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学习形式

收费项目

学费标准

计价单位

收费依据

1

业余(函授)

文科类

1050

/生·学年

冀教财(2021]17号

冀发改公价(2022) 210号

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

2

理工类

1350

/生·学年

3

体育艺术类

1800

/生·学年

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24级(参加2023年全国成人高考并被录取)新生开始执行,2024级之前的学生执行原收费标准直至毕业。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3年425日前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0311-87251128

邮箱:470806582@qq.com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23年 4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