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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办学的公告

2026-04-23 17:58:46   作 者: 浏览量:0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河北省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文凭批发”“花钱买证”等违规乱象,切实履行高校办学主体责任,保障教育公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积极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学院现就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严格依照国家及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组织教学、考试与毕业审核,实施全过程闭环管理,坚决杜绝“免学免考”“包过拿证”“全程托管”等违规行为。

2.学院所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目前仅需按学年分别支付学费,除此以外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学费缴纳均通过学院官方指定平台渠道统一收取,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收代缴,任何以我院名义开展的“代收学费”以及以“合作办学”、“内部名额”等说辞,谎称与学院存在关联,进而向学生索取“包过费”、“保录费”等额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与我院无关,我院将保留相关法律责任追究权力。

3.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严格遵循真实,合规,严谨原则,绝对禁止“快速拿证”“包毕业”“包通过”等虚假承诺及误导性宣传。

4.学院目前未设置任何校外教学点,只有学校本部一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主体,任何以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名义开展的有关招生及相关工作,均属违法行为,与我院无关,我院将保留相关法律责任追究权力。

5.学院将切实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过程管理,进一步提升办学内涵与服务质量。

6.请各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警惕各类诈骗手段。务必仔细核实招生主体、收费主体及缴费渠道是否合法、真实,切勿轻易转账汇款。如遇冒用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及收取费用的情况,请积极主动与学院联系核实,必要情况下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7.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学生对以我院名义开展的违规招生及违规收费等诈骗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并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良好生态,助力终身教育高质量发展。

 

监督电话:0311-87251150

监督邮箱:guoyuchen666@126.com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