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鼓励学院教职工开展横向课题研究,进一步完善我院科研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工作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横向科研项目,是指未列入各级政府部门科研规划,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等委托或合作研究,经费由委托或合作单位资助,最终研究成果由资助单位应用的研究项目。包括:
(一)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委托我院科研人员承担的项目。
(二)我院科研人员与国外高校、政府、基金会等之间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与港、澳、台地区高校、政府、基金会等之间的合作研究项目。
(三)未以我院名称参加申报、由他方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中委托我院科研人员参与研究的项目。
第三条 横向课题实行学院统一管理下的课题负责人制。课题负责人应当对横向课题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经费来源及其使用的合规性与真实性、研究成果的学术规范性负责。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应当由课题负责人负责解决,如因自身原因给学院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学院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院对横向课题实行学院、课题负责人各负其责的二级管理模式。科研处和财务处是学院科研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代表学院对横向课题提供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对委托方(合作方)的单位资质和履约能力、教职工承担课题的能力、课题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审核与监督;纪检监察处负责对课题经费实施审计监督,对课题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并开展警示教育工作;课题负责人负责对委托方(合作方)的单位资质和履约能力、教职工承担课题的能力、课题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审核与监督,并负责组织课题组成员,按照合同的要求积极开展研究工作,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第五条 教职工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利用横向课题损害学院利益。
第六条 教职工承担横向课题,应当与委托方(合作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横向课题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具体表现形式为与课题委托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或按委托方规定程序填写、报送、批准的申请书、申报书等。
第七条 合同应以学院名义签订,签订前需按照学院合同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法人授权,未经授权和审批的单位、个人不得对外签订横向课题合同。
第八条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研究主题与目标,研究计划,经费支付方式,知识产权归属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合同修改、变更、解除、终止条件,合同期限,双方签章及日期等内容。合同中未对课题经费预算进行约定的,应当与委托方协商签订经费预算相关补充协议。合同内容涉密的,课题负责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并在提交审核时提出保密要求(范围、期限、密级等)。
第九条 横向课题以合同作为立项和管理依据,合同经双方签订后,课题负责人需及时将合同书及相关资料提交科研处备案。
第十条 科研处对横向课题进行过程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情况、经费到账和合理使用情况、研究进展与完成情况、学院的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合同变更、终止、解除情况、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项(含邮件、微信等电子数据)等。课题负责人负责横向课题的协调、保障和监管、研究等工作,负责具体安排和监督组织课题组成员,按照合同的要求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对课题的研究进度、经费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督促,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第十一条 横向课题经费开支范围、支出比例及其提取方式、预算调整及报销流程按《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横向课题经费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横向课题经费到账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挂账手续,并到科研处办理到账登记,提供立项通知(书)或合同、经费预算、有效的拨款证明等材料。
第十三条 横向课题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研究计划、最终成果形式、计划完成时间、课题经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重大事项做调整的,必须征得委托方和学院科研处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协议),与原合同一并存档备案。
第十四条 课题成员组成及其他非重大事项发生变更的,应由课题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科研处备案。
第十五条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研究任务,并取得委托方出具的有关合同履行完成的结项证明材料,及时到科研处办理结项备案手续。
第十六条 横向课题结项后,应尽快完成经费报销。
第十七条 因课题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课题负责人应依法依约与委托方进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1:
横向课题经费预算(参考)
序号 | 经费预算 | 金额(万元) |
1 | 设备费 | |
2 | 材料费 (耗材) | |
3 | 测试化验加工费 (检验费、测试费、化验费、加工费) | |
4 | 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差旅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国际交流费、合作费) | |
5 |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资料费、图书、翻译费、速录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出版费、印刷费) | |
6 | 劳务费 | |
7 | 专家咨询费 | |
8 | 数据采集费 (数据采集劳务费、通讯费) | |
9 | 其他支出 (办公用品、误餐费、日用品、食品、邮寄费) | |
10 | 绩效支出 | |
11 | 管理费5%(税费8%) | |
合计 |
附件2:
横向课题结项证明(参考)
我单位与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现课题负责人___________已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完毕,我单位已验收成果并支付课题费用,双方没有纠纷。
鉴于此,我单位同意该课题结项,结项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