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晓霞等学生转专业的公告
根据《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出专业所在系和转入专业所在系同意,学生处审核,决定对秦晓霞等68名同学转专业的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生处王延军老师处书面提出。
联系电话:87251624
附件:转专业情况及名单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二0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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